安阳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住房[2003]130号)等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有关工作,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和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核准工作,加强行政监管,我局制定了《安阳市物业管理招标备案程序》、《安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安阳市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核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安阳市物业管理招标备案程序
一、申请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0日前向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辖区分局提出备案申请,填写《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申请书》(附件1),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批复文件、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
(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三)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四)招标文件;
(五)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详图;
(六)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项目需提供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以上第(一)、(二)、(五)、(六)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由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辖区分局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查
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辖区分局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一)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否到期。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附件2)。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
1、《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申请书》
2、《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
附件1:
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
申
请
书
申 请 单 位
填 报 日 期
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印制
招标人的基本情况 |
||||||||
招标人名称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会主任 |
|
|||||
办公地点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
|||||||
座落地点 |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
|||||||
四至范围 |
东: |
南: |
||||||
西: |
北: |
|||||||
物业类型 |
|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
|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
|||
总套数 (套) |
|
服务用房(平方米) |
|
分期建设 情况 |
|
|||
注:本页由申请人填写,字迹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前 备 期 案 物 要 业 件 管 情 理 况 招 标 |
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
|
||||||
拟采取招标的方式 |
|
|||||||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
|
地 址 |
|
|||||
联系电话 |
|
|||||||
新建项目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