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城2.2期(A区、B区)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华强城2.2期(A区、B区)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华强城2.2期(A区、B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华强城2.2期(A区、B区)项目位于安阳高新区弦歌大道478号,占地82301.47㎡,约123.39亩。产品类型为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389487.06㎡,地上建筑面积316372.39㎡,地下建筑面积:73114.67㎡;其中住宅314165.79㎡,商业2206.6㎡,容积率3.84,建筑密度16.36%,绿地率56.3%,共计住宅29栋。设 7个出入口,其中主出入口6个、次出入口1个;6个主出入口包括人行出入口3个(24小时常开,并设有门禁系统),车行出入口3个;次出入口1个为备用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或管理员上岗证,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持有相关主管部分颁发的资格证书;
3.本地企业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4.外地企业需提供安阳市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物业企业备案证明和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 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德隆街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投标单位应携带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物业管理资质证副本原件;(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本地企业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5)外地企业需提供安阳市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物业企业备案证明和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证件原件或其复印件),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五十米路东,九里庭院南四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安阳市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安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网站上免费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次招标事项联系人
招标人:安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牛晓曼
电 话:0372-2188699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崔欣欣
电 话: 1551877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