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