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先进物业服务企业、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树立物业行业标杆、打造物业行业品牌,促进我市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安阳市先进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种类设置
1、2013年度安阳市先进物业服务企业
2、2013年度安阳市优秀项目经理
二、评选范围
在安阳市区内从事物业服务的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和在职物业项目经理。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物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物业管理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规范服务行为。
2、企业能主动接受物业行政行主管部门和物业协会的指导、监督及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行政行主管部门和物业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
3、有较强的合同意识,做到诚实守信、服务规范,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实施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并能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4、物业管理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经济效益良好。
5、未发生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项目承接退出等方面的重大投诉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6.企业在管小区按照《安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所得,并在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有较全面的物业管理知识,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3。所服务的物业项目在5万平方米以上,业主满意率和物业费上缴率达90%以上,经济效益良好。
4、所服务的物业项目未发生经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所在社区居委会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5. 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安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所得,并在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评选办法。
1、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办法
物业企业主动申报,经企业所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协会评审小组从企业服务理念、发展理念、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项目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职工保险缴纳(总职工人数、缴纳人数)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产生。
2、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各物业服务企业推荐,经项目所在社区、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协会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按评审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产生。
3、先进物业服务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在安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见附表1、2),并于2014年元月23日前将申报表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地址:洹上名门小区物业办公室二楼,电话:18337200372)
2、申报资料准时上报,过期不侯。
附件:
1、安阳市2013年度优秀物业项目经理申报表
2、安阳市2013年度先进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
安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一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