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成本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3
安阳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住房[2003]130号)等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有关工作,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和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核准工作,加强行政监管,我局制定了《安阳市物业管理招标备案程序》、《安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安阳市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核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安阳市物业管理招标备案程序
一、申请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0日前向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辖区分局提出备案申请,填写《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申请书》(附件1),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批复文件、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 (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三)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四)招标文件; (五)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详图; (六)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项目需提供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以上第(一)、(二)、(五)、(六)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由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辖区分局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查 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辖区分局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一)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否到期。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附件2)。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 1、《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申请书》 2、《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
附件1:
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
申
请
书
申 请 单 位 填 报 日 期
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印制
注:本页由申请人填写,字迹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附件2:
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存根 安物招备 〔 〕第 号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项目类型: 座落地点: 四至范围:东 南 西 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 安物招备 〔 〕第 号
(招标人名称)将 (项目名称),四至范围:东 ; 西 ; 南 ; 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