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在物业管理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元月25日《安阳市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春节、元宵节期间,对禁止在市区物业管理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再次要求如下:
1、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于26日前在小区内悬挂宣传标语口号,特别是在小区大门口、楼道口、电梯内、通道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同时要入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节日期间企业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以禁放为当前主要任务,定人、包片把服务的小区做到零燃放,凡被查处有燃放的小区将按照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处理。
3、各企业执行禁放管理的人员,要佩带写有“禁燃监督员”字样袖标。(红袖标,白字体,袖标由各单位自行制作)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