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首页 > 招标信息 > 当前页面
安阳市豫(御)翠园(二、三、四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06 11:58:00点击次数:4900次字号:T|T

安阳市豫(御)翠园(二、三、四期)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吉信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安阳市豫(御)翠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安阳市豫(御)翠园(二、三、四期)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安阳市吉信.豫(御)翠园位于安阳市龙安区文明大道与中州路交叉口路南。规划总用地:147830.74  ㎡,总建筑面积  224052.7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6398.83㎡,商业建筑面积:12319.6㎡,地下建筑面积:52036.3,幼儿园2400,公建配套899。本小区设 2 个出入口( 2 个出入口24小时常开)。

2、本项目建造的物业类型:商住小区。

3、本项目总共 1194 户;小区绿地率 3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含暂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或管理员上岗证,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相关主管部分颁发的资格证书;

3、本地企业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外省企业或本省外地企业需提供安阳市房管局出具的进安备案证明和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 5日至2017年8 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德隆街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南1000米路东)。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单位应携带下述材料购买文件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⑵、物业管理资质证副本原件;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投标单位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行为查询证明原件;

注:外地企业提供安阳市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物业企业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证件原件或其复印件),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25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阳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五十米路东,九里庭院南四楼开标室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安阳市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安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网站上免费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次招标事项联系人

招标人 安阳吉信置业有限公司

人:王利洁

    话:13603721876   15937287722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人:郭华       

      话:15518771921        

(编辑:aywyxh)
友情链接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