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众恒翡翠城小区(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林州市众恒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内黄县众恒翡翠城小区(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内黄县众恒翡翠城小区(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FYZ-(2015)-121号
二、本项目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15:30分整
开标地点:安阳市京京快捷酒店5楼会议室
评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15:30分整
评标地点:安阳市京京快捷酒店5楼会议室
三、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公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林州市合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高层:1.29元/m2/月
开办费:96746.2元
项目负责人:郭献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阳市兴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高层:1.34元/ m2/月
开办费:101779.2元
项目负责人:郭庆生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阳市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
投标报价:高层:1.33元/ m2/月
开办费:103788.2元
项目负责人:王艺强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林州市众恒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景俊广
电 话:155172288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海峰
电 话:18003721167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31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林州市众恒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