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加强项目经理在物业服务中的社会管理能力,强化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能,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拓宽工作思路,增强创新意识,适应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依据《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市局物业科决定,举办“安阳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工作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培训目的
提升物业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综合素质,培养物业项目管理骨干人才;为物业服务企业内部培养师资力量,提高企业自身培训能力。通过培训,加快提高我市整体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品质,打造物业品牌,为我市广大市民创建一个文明、宜居、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二、培训内容
1、物业管理项目前期物业招投标方法、物业管理接管项目的承接查验、物业项目的成本核算,如何加强与业委会的沟通;
培训老师:安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市机关事务物业发展中心副经理、注册物业师 陈建正
2、业主入伙、二次装修管理、日常物业服务、档案管理与项目创优事宜;
培训老师:安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总经理 叶晓斌
3、物业方面法律法规、物业项目前期介入、风险规避;
培训老师:市机关事务物业发展中心项目经理、注册物业师 康娟
4、消防基础知识与消防监控报警系统实操。
培训老师:市机关事务物业发展中心项目经理 苏桂星
三、培训对象
市区目前从事物业项目经理工作的所有人员和未取得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企业经理及项目经理。
具体安排
1、培训时间:2013 年 11月30日—12 月1日(共2天)。
2、培训地点:市总工会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22日
4、报名地点:安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地 址:洹上名门1号楼
联 系 人:赵 勇
联系电话:18337200372
5、学习费用:200元/人(含2天中餐)。
五、有关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将是2013年资质动态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务必按排项目经理参加。
2、培训前每位参加人员要认真梳理物业服务方面有关问题,以便培训期间相互探讨和交流。
3、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物业从业人员上岗证和培训费。未取得物业从业人员上岗证的,上交一张一寸红底彩色免冠近照。
4、参加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深入探讨,积极相互交流,顺利通过培训考试的,从业人员岗位证上将注明继续教育合格,否则将按照《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安阳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安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