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嘉业阳光苑某业主 | 申请时间: | 2016年2月17日 |
申请事项: |
原物业公司退回多收停车服务费3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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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经过: |
根据业主诉求,经过文峰区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及安阳物协物业纠纷调解组核查,事件属实。文峰区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与安阳物协物业纠纷调解组对双方进行两次调解,事情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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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原物业公司退还此业主多缴停车服务费计350元,双方表示同意,并就此事互不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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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嘉业阳光苑小区原物业公司在撤出前,多收取业主七个月停车服务费。业主就此事向文峰区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和安阳物协物业纠纷调解组诉求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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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人: | 陈建正 王庆方 | 调解时间 | 2016年2月20日 |